搜身侵犯了学生什么权(搜身是侵犯了隐私权还是人身自由权)
学生有权拒绝学校搜身吗
1、学生有权拒绝学校搜身吗学生有权拒绝学校搜身,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2、学生有权拒绝学校搜身。必须是享有执法权的有关机关和部门,才享有搜查的权力,而且这种搜查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搜身。所以,学校搜身是违法的。可以向上级教育部门反应甚至可以拒绝或者报警。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3、学生有权拒绝学校搜身。学生有权拒绝学校搜身。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法定程序,公民身体、住宅不受非法搜查,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有相关规定,搜查别人必须满足,必须是对犯罪嫌疑人,搜查人员是公安人员,还应该有法院批准的搜查证。
4、学生有权拒绝学校搜身,学校搜身会侵犯学生的隐私权。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我国教师法在第八条规定教师应承担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等义务。
搜身侵犯了学生的什么权利
法律分析:侵犯学生的人身自由权利和名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搜身侵犯了学生的人身自由权利和名誉权。搜身侵犯了学生的人身自由权利和名誉权。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的身体有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的权利;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
作为社会权利主体,青少年享有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人身自由权是指未成年学生有支配自己人身和行动的自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非法拘禁、搜查和逮捕,如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对学生进行搜查,不得对学生关禁闭。题干中,班主任对全班同经同学进行搜身,班主任的做法侵犯了学生的人身自由权。
学校间接对学生搜身检查是否合法?
1、当然犯法,对于这种行为是威逼学生“主动”的配合检查,这也是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人身自由权。学生可以当面拒绝。
2、法律分析 】:学校搜学生身是违法的。搜身,只有执法人员在执法时,而且是现行犯才能进行。学校没有搜身的权利,如果学校、商场、单位等对当事人有怀疑,只能要求公安机关对当事人进行搜身,而不能非法搜身。如果当事人真的被搜身了,那当事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告学校。
3、学校对于学生的人身搜查行为实际上是属于违法行为的。当然,这里所说的“搜身”必须建立在合法并具备执行权力的执法机构的基础之上,并且仅限于当嫌疑人实施违法活动期间才可进行。学校并不拥有这样的权力,即使对于某位学生存疑或担忧,也只能够寻求公安机关的协助,由其对涉事学生实施合法的搜身程序。
4、综上所述,学校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搜身等查找犯罪证据的行为是由我国公安机关行驶的职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七条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5、违法的.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很明显 学校已经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你有权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