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诗歌学会(中国诗歌学会会员名单)
中国诗歌学会学会章程
1、中国诗歌学会章程概要:中国诗歌学会是一个全国性的诗歌学术团体,由诗人、理论家、编辑家、翻译家和教育工作者自愿组成,是非营利组织,旨在贯彻文艺方针,团结诗歌工作者,进行学术研究和交流,提升诗歌创作和理论水平。本会接受中国作家协会和民政部的指导与监督,地址位于北京雍和宫大街戏楼胡同1号。
2、本会是全国性的诗歌学术团体,是诗人、诗歌理论家、诗歌编辑家、诗歌翻译家和诗学教育工作者自愿结合的群众团体,是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3、中华诗词学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学会名为中华诗词学会,英文全称Chinese Poetry Society (CPS)。第二条:本会由全国诗词组织、创作者、研究者和教育者自愿组成,是群众性文化团体。
4、中国诗词协会严格遵守宪法、法律以及国家政策,同时遵循社会道德规范。其工作致力于提升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提升中华民族的文化素养,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有序而积极地推进各项工作。
5、中国诗词协会的会员构成包括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加入该协会需满足以下条件:拥护其章程,有加入意愿,且在诗歌创作、理论、编辑、翻译或教学领域有显著成就,对诗歌界产生影响。申请流程包括提交入会申请、作品和相关资料,经初审、专家讨论及理事会批准后颁发会员证。
6、百度搜索中华诗词学会。登记表下载,点击下载该文件。填写个人基本资料信息。并注明所用韵情况(如平水韵、中华新韵等)。等待中华诗词学会审核,即完成了加入中华诗词学会申请的步骤。
中国诗歌学会学会宗旨
1、总的来说,中国诗歌学会的宗旨是致力于诗歌艺术的繁荣,提升诗歌创作与研究的水平,培养新一代的诗歌力量,为诗歌事业的长远发展贡献力量。
2、坚持和贯彻党的文艺方针,广泛团结诗人、诗歌理论家、诗歌编辑家、诗歌翻译家和诗学教育工作者,传播创作信息,进行学术研讨,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提高创作质量和理论水平,培养文学新人,编辑出版优秀作品,为繁荣诗歌事业而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3、中国诗歌会成立于1932年9月,是左联领导下的群众性诗歌团体,成员包括穆木天、杨骚、任钧(卢森堡)和蒲风(黄浦芳)等。其宗旨为研究诗歌理论、制作诗歌作品并努力推进诗歌大众化。诗歌会的任务是让诗人站在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的立场上把握与反映现实,实现诗的意识形态化,同时也要求诗与诗人的大众化。
4、中国诗歌会是现代诗歌团体,成立于1932年9月在上海。该团体是在左联领导下成立的群众性诗歌组织,由穆木天、杨骚、任梁核钧(卢森堡)、蒲风(黄浦芳)等人发起。该团体的宗旨是研究诗歌理论,创作诗歌作品,并致力于诗歌的大众化。中国诗歌会的诗歌观包含两个主要要求。
中国诗歌学会属于什么级别
1、国家一级。中国诗歌学会是1994年由中国作家协会申报,经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批准成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国家一级社团,是全国性的学术团体,是诗人、诗歌理论家、诗歌编辑家、诗歌翻译家和诗学教育工作者自愿结合的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2、国家级别。根据查询中国在线教育网显示,中国诗歌学会是由中国作家协会主管的全国性诗歌社团,属于国家级别的社会团体。中国诗歌学会(英文名称:ThePoetryInstituteofChina)是1994年由中国作家协会申报,经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批准成立。
3、国家级一级学会。中国诗歌学会成立于1994年5月9日,是由中国作家协会主管的国家一级学术团体,也是由诗人、诗歌评论家、诗歌编辑等组成的全国性学术团体,第一任会长是著名诗人艾青、臧克家,现任会长是中国作协全委会委员、广东省作协副主席杨克。